關於修改“.商标”域名最低註冊年限的通知
來源:域名管理機構日期:2015-01-04
為了能夠讓商標權利人更好地註冊和使用“.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保護商標相關權益,“.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機構決定自2015年1月8日起,針對“.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最低註冊年限進行修訂,修訂後的條款如下:
憑商標註冊證明(商標證書)成功註冊的域名,首次註冊年限為10年。註冊滿1 年後可申請續費,續費後域名有效期限不得超過10年。
憑商標申請證明(商標受理通知書)成功註冊的域名,註冊年限限定為1年,且在此期間域名為凍結狀態(在此狀態下域名不能解析使用、不能續費、不能變更信息、不能過戶,不能轉移註冊服務機構)。期滿後如用戶申請續費,經審核後可以續費一年,且續費時商標申請處於未被認定無效或駁回的狀態。在註冊人商標獲得相關指定地認可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核發的註冊證明文件,並通過註冊服務機構/代理機構提交到本域名管理機構審核後,域名將解除凍結狀態。註冊人同時應滿足上述憑商標證明註冊域名所要求的註冊年限。此時域名的最高續費年限和使用權利同上述憑商標證明成功註冊域名的規定;
關於“.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的註冊規則可訪問此鏈接: /index.php/Index/policy/id/1126。
自2015年2月1日起,首次註冊年限不滿足要求的域名將無法獲得審核通過。
此外,針對在日升期和優先註冊期已經憑商標註冊證明成功註冊的域名,建議用戶在續費時選擇10年,也可以由用戶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確定續費年限。
“.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機構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